各部门: 根据交委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与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凡录用驾驶员(含新车发包、旧车过户、增加副班、替班)时,经过审核合格的驾驶员必须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购买社保手续。在原单位已经购买社保的驾驶员必须终止原单位的社保,并迁入社保关系。凡不能终止原单位社保的一律不受理驾驶员入职申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