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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龙的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政府发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的通知

市各出租车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出租车辆保持技术状况保持良好投入营运,针对近期车辆自燃事故和存在少数车辆到无资质维修店进行维修现象,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车辆维修保养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结合到出租车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去。针对近期车辆自燃事故和存在少数车辆到无资质维修店修车现象,加大对司机的宣传教育力度,并引用车辆因到无资质修理店维修后引起的安全事故等鲜明例子,教育司机引以为戒,逐步杜绝司机到无资质维修店修车现象。
二、各企业必须与有维修资质的企业签订协议对出租车辆进行维护管理(自有资质维修厂除外),并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按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做好车辆技术档案建档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司机车辆维修经济负担。
三、各企业要针对安全事故的特点,并结合雨水、高温等季节性安全工作的要求,加强车辆回场检工作,重点对5年以上车辆要加大车辆电路系统、燃气系统及电子元件、设备的检查整改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企业要立即开展对车辆维修情况的摸查工作,对于经常到无资质维修店修车的司机要加强正面的引导教育,对于屡教不改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从4月1日起,我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企业车辆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对经检查发现工作不落实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在全行业予以通报批评。

[日期:2008-03-25][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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